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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號費及門診部分負擔收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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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診體檢業務介紹
長期呼吸器依賴患者權益說明
掛號費及門診部分負擔收費

同仁醫院112年10月1日起掛號費優惠調整

身分別

攜帶證件
  掛 號 費  
(新台幣:元)
門診基本
部分負擔
合計 優惠 實收
健保 1.國民身分證 或 居留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150 80 230 -80 150
65歲以上
民眾
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150 80 230 -130 100

新北市市民
第3胎(含)以上0-6歲兒童

1.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新北市兒童證明卡 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
150 80 230 -130 100

榮民(有職)

榮眷

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3.榮譽國民證或榮譽國民眷屬證
150 80 230 -130 100
榮民(無職) 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3.榮譽國民證
150 0 150 -150 0
福保 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3.低收入戶證明
150 0 150 -150 0
身心障礙者 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3.殘障手冊
150 50 200 -150 50
重大傷病者 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3.重大傷病卡
150 相關科別:0 150 -150 0

無關科別:80

230 -130 100
本院員工
及眷屬
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3.員工識別證
150 80 230 -150 80
一般民眾
(自費)
  150 診察費: 480 630 -330 300

備註:骨科 孫開來醫師113年1月份起,實收掛號費120元(優惠30元)及門診基本部分負擔80元,合計NT$2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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