門診時段表
掛號費及門診部分負擔收費
收費標準表
住院須知
長期呼吸器依賴患者權益說明
病歷複本申請流程
門診體檢業務介紹
特約團體健康檢查(套組參考價格)
掛號費及門診部分負擔收費

同仁醫院112年1月1日起掛號費調整

身分別

攜帶證件
  掛 號 費  
(新台幣:元)
門診基本
部分負擔
合計
健保 1.國民身分證 或 居留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70 80 150
65歲以上
民眾
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20 80 100

新北市市民
第3胎(含)以上0-6歲兒童

1.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新北市兒童證明卡 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
20 80 100

榮民(有職)

榮眷

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3.榮譽國民證或榮譽國民眷屬證
20 80 100
榮民(無職) 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3.榮譽國民證
0 0 0
福保 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3.低收入戶證明
0 0 0
身心障礙者 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3.殘障手冊
0 50 50
重大傷病者 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3.重大傷病卡
相關科別:0 相關科別:0 0
無關科別:20

無關科別:80

100
本院員工
及眷屬
1.國民身分證
2.全民健康保險卡
3.員工識別證
0 80 80
一般民眾
(自費)
  0 診察費: 300 300

備註:骨科 孫開來醫師113年1月份起,收取掛號費120元及門診基本部分負擔80元,合計NT$2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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