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訊安全政策
電子病歷宣導短片
實施公告
電子病歷簡介
二、電子病歷簡介

本院推動電子病歷,主要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政策,期達到打破醫療資源、地域、時空限制,加速病人診療決策,提昇醫療服務品質,減少醫療資源浪費,以邁向互通之電子病歷階段,促進院際間醫療資訊之整合。

本院規劃推動時程: 
1. 98年度培訓資訊安全政策主導稽核員(ISMS LA)及規劃本院醫療資訊系統升級案。
2. 
99年度實施電子病歷。
(1)
 評估資訊服務廠商作業效能。
(2)
全面推動資訊安全政策及教育訓練。
(3)
依據廠商提供資訊,以較易轉檔之病歷資料作為EMR優先實施範圍(訂定為醫學影像報告、出院病摘及血液檢驗報告等三項)。
(4)
99.12.24通過【醫學影像報告(X光、超音波及心電圖)、出院病摘及血液檢驗報告】等三項電子病歷檢查。
3. 100年6月1日公告再增加電子病歷實施範圍【門診用藥紀錄】一項。
4. 101年度配合衛生署公告電子病歷單張內容與資訊服務廠商研討、評估後,再逐一推動與實施。
5. 102年12月12日通過衛生福利部102年度<電子病歷互通補助計畫>基礎建設方案資訊安全檢查結果合格。
補助項目【門診用藥紀錄、出院病摘及血液檢驗報告】等三項。
6. 103年8月20日衛生福利部審查核准本院103年度<電子病歷互通補助計畫>基礎建設方案。
補助項目【醫學影像及報告(X光、超音波及心電圖)】一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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